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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卢氏县政法系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11 19:01 来源:卢氏县电视台 作者: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近日进驻卢氏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3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卢氏县政法系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荆柏松主持召开与5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传达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会上,荆柏松作了动员讲话,孙丽松、李春刚、王亚萍、刘京锋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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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有关同志,县政法系统各单位派驻纪检组组长、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二级机构负责人,部分退休老同志代表及部分县委委员、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荆柏松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深化政治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这是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有力举措,服务保障大局、优化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法治环境的有力举措,坚守人民立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力举措。

二要聚焦监督重点,提升巡察监督的工作质效。要紧盯政治建设,聚焦持续筑牢政治忠诚情况开展监督;紧盯纪律建设,聚焦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情况开展监督;紧盯作风建设,聚焦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情况开展监督;紧盯组织建设,聚焦持续推进素质强警情况开展监督。

三要依照巡视条例,综合运用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采取“12+N”种工作方式方法开展巡察,全面客观了解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重大问题。

四要坚持同题共答,完成好市委安排的政治巡察任务。要充分信任支持、加强协作配合、请示报告、相互监督。巡察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用好已有监督成果,深入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提升巡察工作效率。被巡察党组(党委)单位领导班子要统筹安排调度,积极协调配合,提供与工作相关的必要保障,及时向巡察组报告重大事项和重大情况,安排专人处置巡察组交办信访事项并报告处理情况,积极协助巡察组做好巡察期间的安全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联络工作和后勤保障组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工作职责,全力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

孙丽松在主持会议时表示,这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我们将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接受市委巡察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全面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推动我县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高度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做好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政法力量。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卢氏县的工作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4月30日,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4月25日。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期间共设立以下五种信访渠道:值班电话:13663086035(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接收短信手机:13663086035;邮政信箱:卢巡1号信箱转市委第五巡察组;电子邮箱:smxswxcz05@163.com;举报信箱设置在: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被巡察单位及其二级机构、19个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门口。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卢氏县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及二级机构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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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 邓琼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