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录》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也提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目录、标准,由决策机关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必要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制定《目录》的依据
本《目录》主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三政〔2023〕26号)等文件。
三、制定《目录》的目的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四、制定《目录》过程
2026年3月印发《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6年拟提请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具体安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工作。对收到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决策事项建议,同时结合当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逐项对决策依据、决策内容、决策程序、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与报送单位协商一致后形成了《目录》。
五、主要内容
《目录》坚持针对性、可行性、透明度并重的原则,紧扣区委、区政府2026年度中心工作,共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主要涉及编制《卢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卢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26年修订)等事项。
相关政策: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