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9国道卢氏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废止公告
关于209国道卢氏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部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废止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209国道卢氏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卢政批〔2025〕67号),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依法依规收回209国道卢氏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606.52平方米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人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现公告核减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606.52平方米。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