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氏县人民政府LOGO
  • 卢氏县人民政府LOGO
  • 卢氏县人民政府LOGO
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其他文件 >卢政 > 文章详情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878



卢氏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

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存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能力,助力贫困残疾人早日脱贫,按照省、市残联关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上级分配我县2018年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为1015户,资金由国家财政和地方配套支付。通过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个性化和人性化无障碍改造消除日常生活障碍,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实现同步小康创造物质基础。

二、改造对象

1.户籍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和听力残疾人家庭;

2.本人有改造需求和改造愿望,属建档立卡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

3.在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部改造之后,视实际需求对相对贫困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改造。

4.2017年以前已经实施无障碍改造的已实施六改一増易民搬迁后残疾人已不居住的旧宅不改造,租住他人的房屋也不进行改造。

三、改造内容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台阶改坡道、户外通道硬化、加装扶手、卫生间洗手池低位改造、厨房灶台低位改造,配置假肢、矫形器、护理床、防褥疮垫、坐便椅、轮椅、手杖、双拐、热水器、沐浴椅等辅助用品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用品。

2.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盲道铺设、语音对讲门铃、开水报警壶、声光盲杖、盲人灶台报警装置、盲人专用电话、语音电磁炉、语音电饭煲、收音机等。

3.听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助听器、闪光门铃、电话闪光震动警示器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5月份各乡镇摸底上报数字统计,全县需要改造的残疾人家庭1520户,其中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865,相对贫困的残疾人6551520户中需要庭院和通道硬化、台阶改坡道、安装扶手、改厨、改厕等小型施工的户数为250户,其余1270为辅具需求或生活用品需求。县残联和乡镇将共同入户核实筛选和评估,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户数,最终按1015户实际任务数完成。

具体实施:1.需要庭院和通道硬化、台阶改坡道、安装扶手、改厨、改厕等小型施工的,县残联将核实评估出的工程量下达给各乡镇,乡镇组织施工完工后由县残联和乡镇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县残联将经费拨付至乡镇财政乡镇按相关程序支付给施工队

2.生活用品和辅具用品由县残联组织招标统一购买,经乡镇发放至农户手中。

、实施时间节点

1530日之前,各乡镇完成摸底统计并报至县残联;

261日至720县残联、各乡镇入户审核评估认定

381930实施改造工程  

4930日之前完成生活用品和辅具招标采购  

51020日之前发放生活用品和辅具,县残联乡镇逐户对工程进行验收

61030日之前资金拨付到位

七、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县残联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逐条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扶贫办、民政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此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严格经费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经费要科学安排,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办事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实施,不得简化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用品质量达标,对不符合标准的工程和产品不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