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8日
卢氏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
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存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能力,助力贫困残疾人早日脱贫,按照省、市残联关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上级分配我县2018年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为1015户,资金由国家财政和地方配套支付。通过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个性化和人性化”无障碍改造,消除日常生活障碍,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实现“同步小康”创造物质基础。
二、改造对象
1.户籍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和听力残疾人家庭;
2.本人有改造需求和改造愿望,属建档立卡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
3.在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部改造之后,视实际需求对相对贫困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改造。
4.2017年以前已经实施无障碍改造的、已实施“六改一増”的、易民搬迁后残疾人已不居住的旧宅不予改造,租住他人的房屋也不进行改造。
三、改造内容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台阶改坡道、户外通道硬化、加装扶手、卫生间洗手池低位改造、厨房灶台低位改造,配置假肢、矫形器、护理床、防褥疮垫、坐便椅、轮椅、手杖、双拐、热水器、沐浴椅等辅助用品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用品。
2.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盲道铺设、语音对讲门铃、开水报警壶、声光盲杖、盲人灶台报警装置、盲人专用电话、语音电磁炉、语音电饭煲、收音机等。
3.听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助听器、闪光门铃、电话闪光震动警示器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5月份各乡镇摸底上报数字统计,全县需要改造的残疾人家庭为1520户,其中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865户,相对贫困的残疾人655户。这1520户中需要庭院和通道硬化、台阶改坡道、安装扶手、改厨、改厕等小型施工的户数为250户,其余的1270户为辅具需求或生活用品需求。县残联和乡镇将共同入户核实筛选和评估,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户数,最终按1015户实际任务数完成。
具体实施:1.需要庭院和通道硬化、台阶改坡道、安装扶手、改厨、改厕等小型施工的,县残联将核实评估出的工程量下达给各乡镇,由乡镇组织施工,完工后由县残联和乡镇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县残联将经费拨付至乡镇财政,乡镇按相关程序支付给施工队。
2.生活用品和辅具用品由县残联组织招标统一购买,经乡镇发放至农户手中。
五、实施时间节点
(1)5月30日之前,各乡镇完成摸底统计并报至县残联;
(2)6月1日至7月20日,县残联、各乡镇入户审核评估认定;
(3)8月1日至9月30日,实施改造工程;
(4)9月30日之前,完成生活用品和辅具招标采购;
(5)10月20日之前,发放生活用品和辅具,县残联和乡镇逐户对工程进行验收;
(6)10月30日之前,资金拨付到位。
七、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县残联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逐条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扶贫办、民政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此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严格经费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经费要科学安排,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办事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实施,不得简化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用品质量达标,对不符合标准的工程和产品不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