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2026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卢氏县2026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26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26年9月9日
卢氏县2026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2026年烟叶收购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改善收购服务环境,健全收购管理秩序,保障烟叶收购全流程高效顺畅推进,确保全县年度烟叶收购计划按期保质完成,结合我县烟叶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计划
2026年,全县计划收购烟叶25.48万担。严格执行国家烟叶等级标准和收购政策,坚决杜绝“压级压价损害烟农利益”、“提级提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收购原则,恪守诚信经营理念,切实维护烟农合法权益,巩固提升卢氏烟区行业质量信誉。通过优化全流程服务与管理,努力实现烟农增收满意、收购企业规范满意、卷烟厂家原料优质满意、地方政府产业发展满意的“四方满意”效果。
二、时间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烟叶收购预计从9月20日后开始,每日开磅时间为7:00-19:00,1万担以下收购站(点)收购时长控制在35天以内,1万担(含)以上不超过40天,收购时间从开磅之日开始计算,如遇特殊情况需至少提前1天上报停磅休整,休整时间不计入收购总时间。收购后期,确需延长收购时间的,要向县烟草专卖局提交申请,按批复意见执行。
三、具体措施
(一)紧扣总量抓落实。今年全县计划收购烟叶25.48万担,覆盖15个乡(镇)、3718户烟农。受前期雹灾影响,完成全年收购计划压力较大。对此,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一要持续做好防灾减灾。当前虽已度过防汛关键期,但后期天气形势仍存在不确定性,气象、水利、烟草等部门要密切协同,持续加强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针对可能出现的冰雹和雨涝,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二要全力抓好减损保量。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收、减损就是保总量的意识,突出抓好采收、运输、编竿、烘烤、储存等易造成损失的环节,全面降低各类损失。管好用好烘烤师队伍,升级推广数字采烤技术,有效降低青杂烟比例,以采烤环节减损增效支撑全年计划完成。三要精准开展测产核产。要紧盯年度收购计划,严格落实三次测产,动态掌握产情变化,科学核定产能底数,为合同调整、精准收购提供可靠依据,牢牢把握总量调控主动权。要把测产核产作为一项严肃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测得出、测得准、核得实,为完成全年收购计划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四要强化督导考核。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烟叶收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导工作。各产烟乡(镇)要强化属地管理,对照年度计划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确保收购工作顺利推进。收购结束后,将对照年初既定计划,严格兑现奖惩。
(二)严管秩序出重拳。一是加强现场管理。各产烟乡(镇)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烟叶收购第一责任人,要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全力维护良好的收购环境。各烟站要明确一名乡(镇)副职带班驻站,及时协调处置收购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并协调辖区派出所民警驻站或包站值班,严厉打击破坏收购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烟农须凭身份证、电子合同及预检合格通知单,经预检合格扎捆封签后方可进站交售,未预检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同时,严格按合同约定和预约时间引导烟农有序交售。二是强化烟叶源头治理。国务院对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作出专项部署,今年省级层面已将烟叶源头治理纳入本年度烟叶工作重点范畴。烟叶收购期间,各产烟乡(镇)及烟草、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全环节专卖监管工作指引》《关于加强烟叶源头管控严防烟叶非法流通的通知》和河南省烟草专卖局《防范烟叶流入制假窝点及行业人员参与违法的专项方案》的相关规定要求,加大烟草稽查力度,严厉整治非法贩卖烟叶行为。全县计划设立13个固定稽查卡点(209国道灵宝界(秋凉河)、三淅高速路口(大峡谷)、大岭岭西、大岭洛宁界(寨子河)、张麻高速路口、卢栾路栾川界、玉皇山高速路口与省道331交接处、老卢灵路灵宝界、范里三门、朱阳关高速口、卢氏南高速口、卢氏熊耳山高速口、徐家湾乡高速口)、12个流动稽查卡点,人员由烟草稽查为主,配备社会招聘人员,每个卡点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同时,各乡(镇)根据需要自行增设烟叶稽查卡点。对跨区域贩烟的交通工具由烟草、公安执法人员依法处置,所查扣的烟叶由就近烟站全部收购,所售烟款按照《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对私设的收购点,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人员可予以奖励(具体办法由乡镇自定)。三是严打涉烟犯罪。公安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交通、烟草等部门,运用视频监控、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大嫌疑车辆排查力度。对有非法经营前科的人员,要提前警示约谈。对非法收购、囤积、运输、倒卖烟叶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特别是对扰乱秩序的“烟霸”“烟贩”、农村宗族势力,依法从严处置,绝不姑息迁就。四是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烟草系统职工参与烟叶贩卖、违规介绍“人情烟”“面子烟”及收受“贿赂烟”。对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贩烟和介绍人情烟、面子烟,甚至为“烟霸”“烟贩”充当“保护伞”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烟草部门职工参与贩烟和收人情烟、面子烟、贿赂烟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县烟草专卖局要保持全县各烟站收购等级标准统一稳定,实现收购等级标准前后统一、各烟站、各乡镇执行标准一致,避免因等级标准波动造成烟叶无序流动和外流。
(三)提质服务树形象。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计划意识”“质量意识”,坚决支持烟草部门按合同计划、按国家标准开展收购,严禁以任何方式干预烟叶等级评定。县烟草专卖局作为收购实施主体,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遵循国家烟叶收购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依据《烟叶收购标准体系》,强化质量管控,落实各项制度。围绕“市场导向、品牌导向”要求,明确岗位责任,扎实推进入户预检、封闭收购、专分散收及原收原调工作。规范收购流程,加强视频监控覆盖,实现全过程无死角管理。在等级检查与交接验收环节须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并实行3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开展作业;二是加强收购人员教育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压级压价、缺斤少两、索要财物、收受贿赂及“人情烟”等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须第一时间核查处理;三是各烟站要在分级、预检、交售等环节,明确专人,做好咨询指导服务。同时要设置茶水服务点,配备医药箱,提供简易车辆维修等便民服务,全方位服务烟农进站交售。
(四)强化监督促公正。县、乡(镇)、公司及烟站须抽调专人组成监督队伍,强化对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确保收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一是由县烟草专卖局及烟叶生产服务中心共同组建联合巡查组,开展廉政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深入一线检查防控措施落实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二是各乡(镇)以烟站为单位组建等级争议调解小组,及时调解烟叶等级纠纷;三是县市场监管局在收购开始前,完成各烟叶收购站点计量器具检定,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合规。四是县纪委监委对收购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紧盯定级、过磅、结算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压级压价、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保障收购过程公正透明。
(五)防范风险保安全。要高度重视烟叶收购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原则,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加强人身安全保障。各产烟乡(镇)和烟站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收购现场秩序管理,避免人身意外事件发生。交通、交警部门应加强对送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行为,确保烟农交售途中交通安全。二是强化烟叶安全管控。严格落实烟叶仓储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措施,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加强值班巡查,严禁在站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确保烟叶商品安全。三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四是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收购前通过多种形式向参与收购人员和烟农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收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