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卢氏县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春运工作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为扎实做好我县春运的各项工作,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根据三门峡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春运指挥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三春运办(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迅速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通知要求,以安全保障为春运工作的第一要务,及早编制春运工作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在人力和经费方面给予充足保障,确保我县2017年春运工作在安全、健康、祥和的氛围中展开。
二、严格要求,明确责任任务
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春运各项工作顺利运行。
县安监局:周密部署春运期间各类车辆和车站的安检工作,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力防范措施,确保春运安全,杜绝发生交通事故。
县交通运输局:对城市公交和班线客运车辆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对客运站的安全管理力度;增强公路巡查和养护力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公安局:严查三轮车(包括农用三轮车)、货车、黑车、摩托车非法载客;严查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出现冰雪、雾霾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县文广新局:负责制定春运工作宣传方案,在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工作动态信息。
县卫计委:制订春运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共场所和交通运输车辆做好消毒工作,预防疾病传播。
县食药监局: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旅客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春运期间流浪、乞讨、无助、困难人员的救助工作,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食品、防寒衣物等各项物资的准备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景区旅游情况预测预报,引导游客安全、文明、有序旅游。
县气象局:负责定期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发布天气预报,做好特殊天气预警和监测。
县国网公司:负责加强线路维修和电力调度,保证春运期间各场所电力供应。
县客运企业:根据客流量和重点方向,及时调配运力,确保春运组织平稳有序;加大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全力排查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车,确保运输安全。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主要道路及交通设施的维护,并对返乡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企业进行检查指导。
县工信委:负责配合县春运办做好有关工作,掌握我县工业生产企业运输相关信息,积极做好春运期间重点企业生产物资运输的协调工作,保障工业企业重要物资运输,确保春运期间正常生产运营。
县教体局:负责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教育中小学生文明乘车、文明行路,不坐违规车、超员车和农用车等。
县人社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县工商质监局:严格春运市场管理,严禁占道经营影响和堵塞交通。
县财政局:负责春运工作各项经费保障。
三、加强沟通,做好应急准备
(一)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安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和文广新局及时沟通,向媒体发布春运期间的旅客信息、运输运力和客票情况,做好正面引导;春运办要积极收集各方面信息,及时与上级春运机构沟通。当出现大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要及时报告,共同采取措施,确保旅客和重要物资运输安全畅通。
(二)强化应急措施。各部门都要从严从细抓紧制订各类春运应急预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并积极做好预案对接工作,加强措施联动,确保春运顺利完成。
(三)落实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从2017年1月13日开始,参与春运的各单位均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运输市场动态和春运舆情,并指定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于每周一、县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周一、三、五(春节放假期间仅正月初五上报节日春运情况)上午 8 时前向春运办报送本乡镇、本部门春运工作进度和动态信息,包括旅客发送、路况、滞留人数等信息。恶劣天气要一天一报,重要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2月22日前将总结报送县春运办。
卢氏县春运办公室(发改委)联系电话:7872437
联 系 人:马建峰 15978303426
电子邮箱:
2017年1月9日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