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巩固和发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成果,现就做好2017年度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等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及范围
排查时间为3月5日前,对全县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备案,为建立“卢氏县2017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供依据。
二、排查内容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点、类型、威胁对象及范围、危害程度、发展变化情况等。
(二)各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的建立、落实情况。
(三)各重要隐患点预测预报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
(四)已布置的各项防灾措施(如避让、搬迁、治理工程等)的落实情况。
三、认真开展2017年度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组织乡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地质灾害点监测员,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逐点排查、调查,并填写好“卢氏县2017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表”、“乡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表”。对排查、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疑似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技术单位核定后,将其纳入本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对核销的隐患点说明核销原因。
(二)各乡镇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排查结果,及时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每人只能监测一个隐患点),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对威胁10人以上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乡镇务必于3月5日前将辖区内汛前排查表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398-7877144)。
附件:1.卢氏县2017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表
2.乡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表
附件1:
卢氏县 乡(镇)2017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表
灾 害 基 本 情 况 | 隐患点名称及类型 | |||||||||
位 置 | 中心坐标:X Y | 规模 | ||||||||
诱发因素 | ||||||||||
威胁对象(户、人数) | ||||||||||
监 测 预 报 | 监测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监测的主要迹象 | 监测的主要 手段和方法 | |||||||||
临灾预报的判据 | ||||||||||
应 急 避 险 撤 离 | 预定避灾地点 | 预定疏散路线 | 预定报警信号 | |||||||
疏散命令发布人 (监测人) | 值班电话 | |||||||||
抢、排险单位负责人(乡镇长) | 值班电话 | |||||||||
村组负责人 | 值班电话 | |||||||||
医疗救护单位责任人 | 值班电话 | |||||||||
本卡发放单位: 持卡单位或个人: 乡(镇)盖章 村(组)盖章
日期: 日期: |
附件2:
乡(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表
乡镇 |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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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汛 期 值班电话 | 办公电话 | |||
乡镇长 | 手机 | ||||
分 管 乡镇长 | 手机 | ||||
联系人 | 手机 |
2017年2月9日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