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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河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查阅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河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2月15日

 

 

卢氏县河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抓好县域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生态卢氏、美丽卢氏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改善我县城乡水质水环境,着力构建青山绿水好空气的自然好生态,根据河南省清水行动计划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意见》(豫发﹝2014﹞10号)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河道因水土流失导致河床抬高、挖沙及工程施工弃渣挤占河道,影响汛期泄洪,威胁村庄、耕地、道路安全的现象进行全面治理。现就开展全县河道清淤疏浚、清障保洁、堤防建设、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卢氏、美丽卢氏总体部署,以维护河势稳定、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基本原则,全面开展河道疏浚清淤、清障保洁、截污整治、生态修复、沿岸景观等工程建设,推动县域内主要交通线、旅游景区和重要产业基地沿线内的河道面貌持续改善,县域河道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再现“水流清畅、岸绿整洁、人水和谐”的乡村水景,为建设美丽卢氏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围绕“一年新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水更清”的总体目标,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的原则,把河道疏浚与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山区公路建设、土地整理和耕地储备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争取经过3年努力,完成县域内河道清淤清障382.19万余方,建设堤岸防护工程246处249.92千米,新造耕地810亩,恢复耕地2691亩,使县域内河流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人水和谐的现代水利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成,形成河网“水流清畅、岸绿整洁、人水和谐”的生态新格局。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凡在我县区域内主要河道及其支流、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都属于此次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主要交通线、重点景区、重要产业基地沿线的14条河流。涉及灌河沿岸的汤河、朱阳关、五里川、双槐树段河道,淇河沿岸的狮子坪、瓦窑沟段河道,官坡镇辖区内的官坡河和兰草河河段,洛河沿岸的徐家湾、双龙湾、横涧、东明镇段河道,潘河乡辖区内的潘河、西河、东河段河道,范里镇辖区内的范里段河道,东明镇辖区内的石龙河、茅峪河、仙峪河、东沙河、西沙河、哺育河,官道口镇辖区内的浔峪河、焦子河,杜关镇辖区内的杜关河、北沟河,文峪乡辖区内的水峪河,沙河乡辖区内的沙河,横涧乡辖区内的横涧河、马庄河,木桐乡辖区内的索峪河是这次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

   (三)整治内容

1.河道行洪安全综合整治。对全县范围内的河道进行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

2.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属地管理,河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对淤积严重、影响行洪的河段进行疏浚,对河道内的垃圾、淤泥、废弃堆积物进行清理。监督砂场业主对采砂形成的沙坑进行彻底平复,恢复河床原貌。砂场堆放的砂石料不得超过50立方米,随采随运,保证河岸、河道环境整洁美观。

3.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对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非法盗采、毁堤采砂和威胁公路桥梁、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讯、其他夸(穿)河道建筑物安全及影响公共安全的采砂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力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采砂规划、无许可证、手续不全的非法采砂户,坚决予以取缔关闭,依法查扣、拆解采砂工具。

    、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整治行动自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分为摸底动员、集中整治、巩固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摸底动员阶段(2017年1月) 

    在全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范围内河道淤积阻塞、拦河筑坝、乱采滥挖和施工弃渣等挤占河道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县河道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整理汇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下达河道综合整治计划,明确整治重点和任务,落实整治措施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2月—2018年12月) 

按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疏浚清淤、清障保洁,护岸截污、清洁绿化、河道治理提升等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提高河道整治成效。县河道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河道整治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每月对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1.河道疏浚清淤、清障保洁整治行动(2017年1月—6月)6月底前,完成重点河道清淤清障51处329.05万余方,基本解决主要交通线、重点景区和主要产业基地沿线河道内自然淤积、施工弃渣、垃圾、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挤占河道等突出问题,实现河畅水通,保障行洪安全。

2.打坝护岸工程建设行动(2017年7月—12月)。围绕全县主要交通线、重点景区和主要产业基地沿线的灌河、淇河、洛河、杜关河等14条主要河道,开展以打坝护岸、清障保洁、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护堤181处173.31千米,恢复耕地2691亩,新造耕地810亩,使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

3.其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1月—12月)。在完成县内主要河道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其余支流河道打坝护岸、清障保洁、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完成支流河道清淤疏浚53.14万余方,堤防建设76.61千米,使县域内主要河流和支流得到有效治理,形成水质清澈、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绿色生态景观带。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12月)

按照水流清畅、岸绿整洁、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总体部署,以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和建设河道景观为重点,开展县域内河道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使水清河畅、岸洁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河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以此为契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广落实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严格落实监督管理管护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倾倒垃圾、违法建造临河构筑物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河道水环境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每年12月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做好年度工作自查自验。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下达的整治任务,每半年和年底组织阶段性验收,2019年12月对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农办,县水利局、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业局、旅游局、高铁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河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河道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督查推进等工作。各乡镇作为河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治理时序、阶段性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谁破坏谁治理、谁设障谁清理、乡镇主体、部门联动”的原则,县河道疏浚整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共同抓好河道整治工作。各乡镇作为河道综合整治实施的主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各项任务落实和河道管护。县委农办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督导推进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疏浚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设计的技术指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成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建设等任务和资金落实;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因采砂取石、施工建设等形成的河道堵塞、影响行洪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由其恢复河道原貌,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配合做好全县河道整治验收考核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打击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非法盗采砂石行为,落实土地整理、耕地储备和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资金。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国、省、县、乡道路建设中的涉河工程设施和资金落实。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河道整治专项经费,协调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等工作。高铁办负责协调铁路建设单位的施工弃渣挤占河道疏浚清理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配合县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河道垃圾清理整治、河流截污整治、污染源整治工程推进督导,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县住建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河流沿岸景观等工程推进督导工作,检查督促城镇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区河道清淤及园林绿化等工作。林业局负责落实河道沿线造林、绿化等生态建设。公安局配合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矛盾调处和涉嫌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部门职责,协同做好河道整治任务落实。

   (三)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进一步健全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各级负担的河道疏浚整治投入保障机制。在资金筹措上采取以下政策支持:一是县财政局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建立河道综合整治基金,对各乡镇整治任务实行以奖代补,切实保障河道清理整治方面的资金投入。二是水利局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优先安排到河道综合整治。三是对县域内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经营收入由水利局优先纳入河道治理资金。四是国土局将河道整治中新增土地受益的20%由县政府统一安排用于河道整治。五是交通局将涉河公路建设与河道整治相结合,解决河道疏浚资金。同时县发改委、住建局、农牧局、林业局、旅游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河道整治行动列入部门工作重要内容,包装项目,积极争取资金,优先安排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各乡镇也要把河道疏浚整治工作纳入本乡镇年度重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四)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与年度责任目标、脱贫攻坚和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同步考核。各乡镇要按照河道综合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加强对河道疏浚清淤、清障保洁、整治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提升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集中整治期间,县河道疏浚整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同时,认真研究制定我县河道疏浚清理检查考核办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凡因河道疏浚整治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各乡镇和县直分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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