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省属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4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有关意见》(三企改〔201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政企分开。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剥离企业承担的办社会职能,将有关职能交给市场、社会或政府,实现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提高保障水平、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分类实施、稳步推进。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地方、不同办社会项目等实际情况,采取撤并、改制、移交、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合理把握工作力度和进度,切实保障各方利益,分类、分步、分批实施。
(三)多方筹资、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成本分担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用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二、责任分工
涉及到我县的主要是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相关单位分工如下:
1、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具体移交协议签订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
2、省属企业退休人员花名册和基本信息表移交接收工作、省属退休人员入社区工作由民政局负责。
3、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由档案局负责。
4、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5、企业封闭运行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属地化管理工作由人社局负责。
要求6月20日前,完成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移交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要在每天下午五点前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推进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sxjyg123@163.co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组,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责任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强化督导考核。不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开展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卢氏县推进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卢氏县推进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长宴(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 波(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赵振勇(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黎芳(县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吴书龙(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丽娟(县编办副主任)
杜柏林(县工信委副主任)
张长春(县档案局主任科员)
张桂生(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刘 涛(县民政局正科级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卢氏县人社局,吴书龙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统计汇总各成员单位当天任务进度,做好进度上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