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氏县2018年林业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18年林业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8日
卢氏县2018年林业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两山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积极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在圆满完成林业生产建设任务的同时,探索生态脱贫的新路子,使之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森林河南总部署和省市林业生产建设总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建设实际,以林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区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具体任务是:
(一)森林资源培育
总任务30.835万亩。其中:
1.国家中央财政补贴造林6.4万亩,主要支撑全县2018年核桃产业发展任务15万亩(基地建设任务10万亩,“五边”及荒地、荒沟核桃栽植5万亩)。
2.新一轮退耕还林2万亩。主要支撑全县核桃和连翘产业发展。
3.天保工程荒山人工造林1万亩。主要在重点区域荒山荒地中实施。
4.国省项目森林抚育工程21万亩,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合,在全县18个乡镇和2个国营林场实施。
5.外资造林项目9550亩。其中,造林1900亩,抚育6150亩,改培1500亩。
6.完成1个绿化示范段,2个以上造林精品点。
7.建设县直义务植树基地1处,乡镇义务植树18个;完成义务树树111万株,四旁植树120万株。
8.对近三年实施的国省工程造林全面开展补植补造,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1.5万亩。该项任务已列入市县森林抚育和改培工程。
(二)森林资源保护
1.继续抓好以天保工程和公益林建设为主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2.健全完善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补充调查,挂牌登记,落实管护责任人,建设古树名木围栏保护10株以上。
3.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森林火案查处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林业执法和林政管理工作,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结案率达到98%以上。
5.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3.8‰,杨树食叶害虫成灾率低于4‰,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产地检疫率达到97%以上。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工作。
三、工作重点
(二)深入实施林业产业富民计划。一是大力发展核桃产业。以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退耕还林为支撑,将造林项目与发展核桃有机结合,新栽植核桃15万亩,其中建设核桃产业扶贫示范园基地10万亩;建设核桃绿化廊道和群众五边(坡边、地边、河边、路边、村边)核桃栽植5万亩。二是持续加强基地建设。巩固提高范里大原、里铺2个万亩核桃基地和文峪乡安沟、南窑、磨上,双龙湾镇蚂蚁岭,沙河乡留书岭,徐家湾乡丰太,城关镇北坡,官道口镇庄科村等10个千亩核桃基地。2018年,各乡镇要按照“规模发展、示范带动”的原则,至少打造2个以上500亩核桃示范基地,全县扩建或新建核桃基地14个,标准基地10个,截止2018年底,使全县核桃基地达到80个,充分发挥核桃基地的规模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结合“产业扶贫”,大力发展林业育苗和林下经济。重点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林业育苗产业,通过成立苗木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完成育苗基地建设5000亩,各乡镇造林过程中,要优先购买使用贫困群众或贫困村所育林业苗木,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依托现有森林资源,通过建基地带农户的办法,支持引导贫困群众发展金银花、茯苓、山药、白芷、天麻等林下种植5000亩;以卢氏鸡(绿壳蛋)、野鸡等为主的林下养殖5000只,培育林下经济示范户20个以上,林下经济合作社10 个以上。
(三)稳步推进林业就业增收行动。允许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群众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加快护林员选聘机制改革,结合林区实际,优先聘用贫困群众为护林员,每月按照护林员职责要求、日常考核情况和护林标准享受护林补助。2018年,各乡镇要好选聘符合条件的1200名贫困户护林员,加强管理,按时发放劳务补助。加大森林旅游业发展规模,支持群众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开辟森林旅游就业渠道。
(四)全面开展林业科技增效行动。按照“完善县级、充实乡级、健全村级”的原则,建立全县三级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做到“四有”(县有专家、乡镇有技术员、村有示范户、户有技术明白人)。针对各贫困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林业科技下乡入村计划方案”,进一步加强林业实用成果、先进技术和新品种推广应用。重点做好抗旱造林技术、优良乡土树种繁育造林技术、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林果产业管理技术等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结对帮扶和技术咨询等活动,对贫困村农户实施技术扶贫,推广一批短、平、快林业致富项目;通过建立专家咨询热线和林业远程信息网,开展林业技术培训班,将林业科技送到田间地头。同时,积极发展林业商务信息,利用“农村淘宝”等电子商务做大做活卢氏特色林产品。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切实把林业产业扶贫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抓好抓实。各乡镇一把手是林业生产建设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政府将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林业生产建设任务纳入各乡镇年度责任目标重点管理。县林业部门要科学研究制定各造林项目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把贫困村作为林业项目建设的重点对象,鼓励贫困村申报林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要首先纳入规划范围、及早实施。
(二)严格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各乡镇要按照项目要求及早将任务明确到山头地块。人工造林要在宜林地中实施,所有工程全部为植苗造林,苗木必须达到Ⅱ苗以上标准。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地点施工,确保栽植位置正确。要根据每个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确定相匹配的造林模式,形成多树种、多林种、多模式的绿化格局。在苗木选择上,要大力推广乡土树种,积极使用良种壮苗。在林种树种配置上,要做到乔灌草相结合,扩大常绿树种比例,提高绿化美化标准。各乡镇要对2018年林业生产建设所需苗木量进行测算,及早预订苗木,并根据任务量组建好造林专业队,提前搞好培训。
(三)严肃程序,严把工程质量。2018年林业生产建设任务要全部纳入省级核查范围,严格考评,兑现奖惩,根据验收结果,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兑付资金。总体要求2018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当年林业生态生产建设任务,6月底前完成森林抚育工程,7到8月份逐工程、逐小班全面核查。要树立质量意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设计必须符合项目要求,造林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工程建设中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要按规定及早组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无法实施招投标,但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有造林经验的公司或农户组建造林专业队实施,造林前要签订施工合同,完善手续。要严把挖穴整地关、苗木质量关、栽植质量关、栽后管护关,切实提高造林质量;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属惠农项目,各乡镇要严肃对待,尽可能在贫困户中实施,实施后经验收合格补贴资金直接拨到贫困户或承包户的“一卡通”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截留资金。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国有林抚育应由林- 业困难职工组成抚育专业队伍进行施工,集体林应由造林公司、承包户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贫困户组成抚育专业队进行施工,抚育过程中,要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推行“砍密留稀,砍弯留直,砍小留大”,重点采伐病死木、枯死木、林下木的采伐,采伐中各乡镇要安排专人监督,严禁超面积、超时限、超计划采伐,采伐结束,要及时将柴草清理出采伐现场,避免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发生。
(四)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县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欧州银行贷款投资项目、国储林项目等国家财政和政策支持,同时,县财政也要拿出一定资金用于林业生产建设;各乡镇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户造林、联户造林、大户承包、流转承包等造林或抚育方式,广泛引进社会资金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同时,全县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办法》,扎实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个乡镇在政府所在地附近建设1-2个义务植树基地,为乡镇职工和街道群众创建植树场地;督促农村群众义务投工投劳,以栽植“五边”核桃和村庄绿化为主,每人植树不得少于3-5棵。
(五)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制度。认真落实县乡领导包绿化点、建设绿化基地责任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县政府成立林业生态建设督查组,抽调有关单位参加,加强对林业生产建设工作的督导,一周一督查,一月一检查。对进度快、质量高的通报表扬,年底对完成任务数量足、质量好、标准高的乡镇、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行动不力、质量较差的给予电视曝光并通报批评,限期补上,对没有完成任务或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的,将消减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完善政策,强化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探索林业扶贫与林地管理收益机制,加强林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探索股份合作经营模式,维护农民的土地租金收益和股份分红收益权利;探索林业扶贫与区域合作的协同机制,打破行政分割,以林业资源的规模化,通过招商引资、集中开发等途径,建设林业企业;探索林业扶贫与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结合当前土地利用制度创新、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旅游业发展,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和财政政策,将县域林业资源环境优势转变为扶贫投入稳定来源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全面促进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