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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203-2022-001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14
标  题 关于做好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办〔2022〕34号
发布时间 2022-11-17 15:08
相关文章: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 15:08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查阅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我县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2人,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县编委会研究意见,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量化评分选岗的方式进行。8名四级军士长转业士官安置到部分乡村振兴任务较重和空编较多的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上士转业士官安置到县直差额补贴事业编制;另有3名同志自愿放弃安置到事业单位,双向选择安置到中央、省属国有企业。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安置办根据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公开量化评分选岗结果通知各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接收安排工作,并通知安置对象按时到接收单位报到上岗。

二、承担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在县安置办开出安排工作介绍信7天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并及时为退役士兵办理入职入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等手续。工资待遇从2022年11月发放。

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对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接收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任务的单位,承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卢氏县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岗确认表

 

 

                                 2022年11月14日



 

 

卢氏县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退役士兵选岗确认表

选岗范围

选岗单位

选岗位

人数

选岗人

姓名

备注

四级军士长

(全供事业)

卢氏县城关镇社区服务专项编制

1

殷海航


卢氏县东明镇社区服务专项编制

1

段亚飞


卢氏县范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1

 


卢氏县双槐树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1

 


卢氏县潘河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1

杨治新


卢氏县徐家湾乡便民服务中心

1

莫凡凡


卢氏县官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1

张建波


卢氏县官坡镇农业服务中心

1

 


上士(差供、

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

卢氏县价格认证中心

1

 


双向选择

三门峡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1

 


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1

靳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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