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氏县人民政府LOGO
  • 卢氏县人民政府LOGO
  • 卢氏县人民政府LOGO
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其他文件 >卢政办文 > 文章详情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卢氏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8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在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门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三政办文〔2017〕1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卢氏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开展;研究指导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方针、政策;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分析、组织协调、妥善解决我县协调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加强与市三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扩大县三方委员会在全社会的影响。

二、人员组成

主  任:孙会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杜长宴(县政府党组成员)

        彭海峰(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刘彩红(县工商联主席)

李  波(县人社局局长)

李豪斌(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赵建波(县人社局副局长)

        白伟丽(县总工会副主席)

        赵江朝(县工商联副主席)

县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赵建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