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快报第十六期
第16期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多措并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县项目建设工程骤增,施工队伍构成复杂,加之施工单位和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有发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逐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多措并举,在全县筑起一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工维权高墙。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建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坚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会、信访等多部门,对多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和处理。
二、联合重拳出击,维护合法权益
2017年5月8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高某某拖欠塔子山风景区玄武塔项目施工队40余名工人工资27.5万元”一案,因涉案数额较大,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调查取证,掌握确凿证据后,联合公安部门到高某某户籍地洛阳市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因高某某在限期内仍未支付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2018年7月6日,四川省广元县谭某某等12名工人反映其在沙河河西桥和徐家湾小河口桥项目工地务工被拖欠工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查明该事件是因承建方层层转包分包,用人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后,当即约谈承建方和施工方负责人,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承建方筹措20万元资金解决农民工工资。经过多方协调,于7月13日上午,谭某某等12名农民工领到了施工方拖欠的20万元工资。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50余起,为10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707余万元,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有效打击了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三、开展专项治理,立足源头预防
一是制定出台《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作问题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各方主体责任,压实相关单位监管职责,完善“一单、两金、三制、一入罪”(黑名单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工作机制,为治欠保支工作提供政策保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相关单位对在建项目进行源头排查、现场检查、建立台账,做到现状明白,底数清楚,同时积极督促各乡镇、各职能部门挂牌督办欠薪案件。二是开展日常巡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年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检查活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农民工维权应急效能。2017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240余次,涉及4000余名劳动者,下达责令整改文书60余份,督促整改违法违规行为14起。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制意识
一是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活动,利用每年“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深入用人单位讲解等方式,宣传劳动法律知识。二是在建筑工地、加工制造等用工密集地点张贴农民工维权须知,主动公布劳动保障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热线电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设农民工维权窗口,长年接待来访来诉的农民工,同时及时关注工资拖欠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劳资纠纷,避免事态恶化、事件升级。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工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