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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四德”建设先进典型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8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卢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表彰“四德”建设先进典型的决定

 

县政府办各股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有力推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四德”建设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经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等3个文明科室、关江峰等4名文明职工、莫帅林等3名道德模范、程晶丽等4名身边好人、王建科等3个文明家庭、鲁朝阳等3名好媳妇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弘扬正气引领风尚塑造形象,努力构建和谐机关、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为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力量

 

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德”建设先进典型名单

 

 

 

 

                                 2018913

附件

 

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德”

建设先进典型名单

 

一、文明科室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综合科

县机关事务局:办公室

二、文明职工

县政府办公室:关江峰、王焕焕、吴静超

县机关事务局:周云

三、道德模范

县政府办公室:莫帅林、冯维华

县机关事务局:薛欢

四、身边好人

县政府办公室:程晶丽、孙辉、宋涛

县机关事务局:宋傲然

五、文明家庭

县政府办公室:王建科、刘忠民

县机关事务局:李宗凯

六、好媳妇

县政府办公室:鲁朝阳、陈婷

县机关事务局:贺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