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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省道246线卢氏庙台至瓦窑沟段改建工程及省道245线温口至汤河段改建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查阅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省道246线卢氏庙台至瓦窑沟段改建工程及省道245线温口至汤河段改建工程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张晓燕(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长:孙会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伟廷(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彭海峰(县政府办主任)

靳永波(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卫强(县人武副部长

符永卫(县发改委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勇(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乐(县环保局局长)

钟展翔(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谌建锋(县住建局局长)

陈东旺(县林业局局长)

 青(县文广新局局长)

 游(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公路局局长)

李红仓(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戴江天(县公安局副局长)

 (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熊彦召(瓦窑沟乡乡长)

茹生龙(狮子坪乡乡长)

民(官坡镇镇长)

王宏留(汤河乡乡长)

柴建超(五里川镇镇长)

杨丽娜(移动公司卢氏县分公司经理)

宋怀勇(联通公司卢氏县分公司经理)

 翔(电信公司卢氏县分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路局周游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相关配套资金的统筹拨付工作。

(三)县公安局:负责治安保卫、道路交通安全保通和爆炸物品的手续办理工作。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征地和施工临时用地手续。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地面附着物清点等工作。

(五)县土地收储中心: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地面附着物丈量清点等工作。

(六)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区内建筑规划评审和违章建筑清理工作。

(七)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办理工作。

(八)县水利局:负责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和水保方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项目用地内灌溉井渠改移和水土保持工作。

(九)县电业局:负责项目用地内电力设施改移和施工用电供应保障工作。

(十)县林业局: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后,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范围内林地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和项目用地内林木种类及树龄等界定工作。

(十一)县文广新局:负责项目区内有线电视杆线的改移工作,并协助做好项目沿线文物勘探、考古发掘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项目区内各自所属线路、设施的改移工作。

(十三)官坡镇、狮子坪乡、瓦窑沟乡、汤河乡、五里川镇:作为施工外部环境保障责任主体,负责做好项目占地、地面附着物清点、补偿款发放及征地拆迁等工作,做好施工外部环境协调,确保实现施工外部环境“零障碍”。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