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你们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卢氏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了更好服务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切实保障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现就2025年度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5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正常缴费时限截止2025年12月15日。期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档次,采取按月或按季、按半年、按年进行缴费。缴费比例为20%,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此郑重提醒全县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请务必于缴费期限内(2025年12月15日之前)缴清,逾期未缴纳的,跨年度将不可补缴。
二、缴费方式
1.线下缴费: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携带身份证直接前往我县为民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2.线上缴费:通过微信、支付宝搜“河南税务”中的社保费缴纳功能选择“灵活就业养老缴费”进行缴费。
三、缴费标准
根据(豫人社办〔2025〕67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38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300%)。
因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咨询电话:县为民服务大厅税务窗口0398—7874558
县为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0398—7181811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