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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08:39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提升公路运输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条例》、《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决定启用两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执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5月23日0时起。

二、非现场执法点位置

1、卢氏县双龙湾镇龙驹村街北G344线1180+100M处

2、卢氏县文峪乡望家村G344线1155+400M处。

技术监控设备经河南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证书编号:1024AW01005641024AW0100565、1024AW0100566、1024AW0100567)。

、主要功能

对过往的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并抓拍,自动生成违法违规车辆数据信息,对违法违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处理地址

卢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处理室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交通运输局一楼)联系电话:0398-7181129

请广大货物运输企业、货运车主及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五、投诉举报电话:0398-7887566

特此公告

 

 

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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