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三门峡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三医保中心[2025]15号)文件要求,按自然年度采取日常管理与年终评价相结合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评价,现将我县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
1、2025年度卢氏县定点医疗机构得分统计表
2、2025年度卢氏县定点零售药店得分统计表
卢氏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