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机构变更公告
一、根据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划转至县司法局。
二、自2026年8月1日起,卢氏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科由卢氏县人民政府搬迁至卢氏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地址:卢氏县莘源西路卢氏县司法局一楼。
三、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请到卢氏县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受理中心,邮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请邮寄至:卢氏县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398--7182209,电子邮箱:lsxzffy@163.com。
因行政复议现场受理地址变更给广大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卢氏县司法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