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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卢氏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方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17:09 来源:卢氏县税务局 卢氏县财政局 作者:

      调整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持续发展,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卢氏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批复》(三政文[2020]43号)规定的卢氏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已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充分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有作用,参考临近市(县、区)相关情况,结合卢氏县实际情况我县拟向市政府提交《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卢氏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请示》,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10月18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

卢氏县税务局:李嘉琪 0398-7188039

卢氏县财政局:陈   0398-7862736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箱(gjswzjlsxswj@126.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卢氏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卢氏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