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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5月27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7 09:04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作者:

关于2026527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73774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恒通路基材料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热再生生产线项目

2026527

报告表/山西嘉力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恒通路基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恒通路基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为减少道路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同时降低公司运行成本,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年产8万吨沥青混凝土和6.5万吨水泥稳定料项目的基础上建设热再生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热再生拌合成套设备,形成再生料预处理-加热-计量-拌合一体生产能力;建设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线一条,采用间歇式厂热再生工艺,购置冷料系统、提升系统、烘干系统、计量系统、尾气处理系统、主楼框架、控制系统等。本次工程改建完成后,全厂沥青拌合材料生产规模保持年产8万吨不变,年产6.5万吨水泥稳定料规模保持不变。

 

 

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沥青再生料冷料仓投料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上料皮带全封闭,提升机全密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十二、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企业”;沥青储罐废气经水循环冷凝+煅后焦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十二、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企业”相关要求;拌合缸出料口废气、沥青再生料烘干过程产生的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先经骨料烘干筒燃烧器燃烧,再进入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十二、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企业”相关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原有设施处理,生活废水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择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措施:

本改建项目运行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车辆冲洗泥渣,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和废煅后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桶加盖密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煅后焦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河南恒通路基材料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热再生生产线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