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23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关于2025年5月23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73774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环评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卢氏县山洪沟治理工程 | 2025年5月23日 | 报告表/河南盈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县水利局 | 建设地点涉及卢氏县瓦窑沟乡、沙河乡、东明镇、横涧乡、汤河乡、五里川镇、文峪乡、潘河乡、朱阳关镇、官道口镇、徐家湾乡等11个乡镇,占地691200平方米,治理河道长83.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和修复护岸、新建排洪渠、河道清淤、新建及加固漫水桥/生产桥、新建固床潜坝、拦渣坝,新建拦沙坎等。
| 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设置施工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头,进行湿法作业;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沉淀池;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需进行硬化,并定时洒水;施工物料、弃渣场需集中堆放并苫盖;渣土车辆需密闭运输,加强管理。采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并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喷洒除臭剂。 (二)废水防治措施: 基坑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工程穿越村庄或紧邻村庄附近施工的场界外安装实心围挡。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四)固废防治措施: 加强对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将能回收利用的废建筑材料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禁止乱堆乱放;上火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合理调配土方,减少弃渣产生量。 (五)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地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施工加强管理,采用施工导流、沉淀池,制定应急预案。 (六)生态防治措施:设置生态警示牌,加强施工管理、生态保护宣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设置排水沟、沉沙池等设施,临时占地迹地清理,绿化、恢复植被,后期加强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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