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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8:59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卢氏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细则》和《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表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准确宣传教育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有力提升了卢氏县教育形象。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设置、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卢氏县教体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教体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和报送、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局机关各股室的职责,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县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于年终对全县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

(二)平台建设情况 1.积极响应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的调整和全市政务网站开设的政策变化,按照“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的要求,2019年6月底关停原卢氏县教育网,并入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由卢氏教育网负责网站运维和微博、微信管理的同志兼职信息上报公开工作,加强内容更新保障力度,以适应省市县对各级行政部门网站绩效评估的要求。同时,为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形势,不断强化网站信息上报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功能,为规范教育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在发挥卢氏教育网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管理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博与卢氏教育网同步,充分发挥出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宽了教育部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官方微博2019年8月底按规定关停后融入“清清卢氏”微信公众号,由教体局办公室负责稿件审核报送工作。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卢氏县教体局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清清卢氏微信公众号、卢氏县教育网(2019年6月按规定关停)、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2019年8月按规定关停)、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官方微博(2019年8月按规定关停)、卢氏县电视台等新闻网络媒体,会议、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宣传国家、省、市和我县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生源地贷款、营养餐、特岗招教、成人教育、普通高中和中小学招生等政策,为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文件、重要通知公告、公示 27条,全年在国家、省、市、县级媒体发稿144 篇次,编制官方微信22条,官方微博80条,发布教育信息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0

 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细则》规定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该公开的信息一定要准确、及时、完整公开,方便群众第一时间查阅;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多形式、多途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