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撤销《卢氏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卢氏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撤销《卢氏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因《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应急〔2025〕5号)已被撤销,《卢氏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已无制定依据,现予以撤销。
即日起,《卢氏县应急管理局 卢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卢氏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卢应急〔2025〕19号)文件废止。
特此通知。
卢氏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