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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14 15:41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每人每天补助30元,国家每人每天补助23元;此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7元、发放3个月计算。经县级政府批准过渡期延长的,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仍按每人每天补助30元标准执行。

      因灾遇难(含失踪)人员家属抚慰: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对因灾遇难人员亲属发放抚慰金的通知》,每人补助3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前期已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按每人2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