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就业见习单位及就业见习人员相关政策指南
一、就业见习单位
(一)认定条件:
卢氏县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符合本地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单位优先吸纳。见习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单位主体资格,内部制度健全,能够对就业见习实施规范管理;
2、有专职人员负责见习工作,能够按照见习人数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正式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3、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岗位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4、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200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有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方式:
申请就业见习单位请到人社局一楼110办公室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可安置见习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
1、就业见习单位基地单位申请报告(机构红头文件,3份);
2、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此表一式3份 );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此表一式3份 );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份 );
5、单位三定方案(事业单位提供1份);
6、见习管理制度(1份)。
注意:企业见习期限为6个月,其他单位为3-12个月。
见习基地申请审核通过后,需要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法人账号,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后及时联系就业中心审批通过。见习人员完成见习后,见习单位可按照规定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1400元)。
二、就业见习人员
(一)人员范围
见习人员范围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申报方式
申请就业见习单位请到人社局一楼110办公室提交资料。需提交如下资料:
1、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登记-实名制登记,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份 ;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份 ;
4、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3份 ;
5、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用人单位提供,附件4,2份,见习人员需要可追加份数);
6、1寸照片1张
(三)就业见习时间
3-12个月
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10室
联系电话:0398-786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