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公示
根据《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29号)和《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现将卢氏县长庚职业培训学校(评价机构备案号S000041120004)提交的史长科等1251人评价补贴资金30.276万元,三门峡市湖滨区强匠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备案号S000041120009)提交的胡海军等815人评价补贴资金19.56万元,灵宝市高级技工学校(评价机构备案号S000041120001)提交的范江萍等328人评价补贴资金8.684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公示日期: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0398-7876397
附件:1.
卢氏县长庚职业培训学校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花名册.xlsx
2.
三门峡市湖滨区强匠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花名册.xlsx
3.
灵宝市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花名册.xlsx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