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第四批)
为切实做好我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35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初步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26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知情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5年 10月30日至2025年 11月5日
举报投诉电话:0398--7869936
附件:
卢氏县2025年度初步审核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第四批26家).xls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