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退还莘川坊商旅文化综合体E区和F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莘川坊商旅文化综合体E区(25#、26#、27#、28#、29#、30#楼)和F区(31#、32#楼)
拟退还农民工资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元),其中:莘川坊商旅文化综合体E区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叁佰陆拾柒元捌角(¥496367.8元)、莘川坊商旅文化综合体F区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陆佰叁拾贰元贰角(¥263632.2元)。
建设单位:三门峡浙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高如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此项目已完工并已在项目工地公示30日、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现对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8日-2026年5月8日。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监察股举报投诉。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同意该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5室
邮编:472200 电话:0398-7873849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