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劳动保障 > 文章详情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退还卢氏御水山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9 11:06 查阅次数: 来源:人社局 作者:

 

工程项目名称:卢氏御水山庄

申请退还保证金时间:2023年6月29日

建设单位:灵宝市天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卢氏分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退还农民工资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柒仟零肆拾元整(¥557040.00元。)

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此项目已竣工并向我局提供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现对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28日。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同意该项目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6室

邮编:472200         电话:0398-7873849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