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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氏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8 09:53 来源: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为推进我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卢氏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工作。经资格审查、综合评定,确定河南莘川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该公司符合遴选条件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遴选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任务、奖补机制,制定印发《2026年卢氏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标方资格及履约要求》,明确主体资格、管理能力、实施能力、履约考核等遴选标准,公开受理市场主体申报,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质、制度建设、运营方案、履约能力逐一审核研判,遴选全程规范合规,结果客观公正。

二、中选单位符合遴选条件情况

(一)主体性质完全符合遴选硬性要求

河南莘川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项目履约责任,完全符合遴选要求中“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主体门槛,具备承接公益性涉农财政奖补项目的资质,企业经营定位与本项目公益属性高度契合。

(二)经营范围全面覆盖项目全链条需求

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农林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机械服务运维、食用菌种植及有机肥生产、土壤治理与生态环境监测等核心业务领域,具备秸秆“收—储—运—加—用”一体化运营能力,能够全面承接项目收储体系建设、设备运维、资源化利用、循环模式落地等全链条任务,与项目建设需求高度匹配。

(三)合规信用状况满足遴选标准

该公司为新注册成立企业,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已出具自注册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徐江承诺无行贿犯罪相关记录,能够严格遵守涉农项目廉政纪律,符合遴选合规信用要求。

(四)内部管理与财务能力达标

该公司已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设备运维、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能够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全程建立项目台账,确保项目可追溯、可审计。财务方面,公司实行独立核算,配备专职持证会计人员,财务制度规范;已出具项目自筹配套资金落实承诺函,承诺足额落实自筹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能够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主动配合监督检查。针对新注册企业特点,同步提供了银行资信证明及财务能力承诺函,完全符合项目财务管控要求。

(五)项目实施能力匹配建设任务

本地化运营能力:公司承诺按期落实县域内办公场所、设备存放场地及备品备件仓库,配备常驻运营团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标准建设收储站点(县级加工中心≥1200㎡、乡镇收储中心≥600㎡、村级收储点≥100㎡),落实合法农业设施用地手续;建立农忙时段24小时响应机制,能够快速处置乡镇设备故障,适配我县山区作业特点。

人员团队配置:拟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具备涉农项目组织管理经验)、专职技术负责人(具备农机设备运维及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背景),一线运维人员配置能够满足18个乡镇全覆盖,具备村级操作人员培训能力。

收储作业能力:能够统筹调配秸秆粉碎车、装载机、压捆机等全链条设备,承诺年度完成1.84万吨以上秸秆收储量,建立规范的收购台账、过磅单据及支付凭证,能够保障秸秆离田利用率、综合利用率达标。

循环模式落地能力:具备对接县域食用菌种植主体、有机肥生产企业的资源与方案,能够推动“秸—菌—肥—粮(菜)”循环模式落地,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

生态环保管控能力:熟悉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汇水区生态保护要求,能够落实秸秆存储防雨淋、加工粉尘治理等环保措施,从源头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三、综合评定意见

综上,河南莘川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主体性质、经营范围、合规信用、管理财务能力、项目实施能力等方面,均全面响应并符合项目遴选全部要求。该公司国有属性契合项目定位,运营能力匹配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科学可行,能够保障项目按期落地、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经评审组综合评定,确定该公司为卢氏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