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农村事业 > 文章详情

关于对《卢氏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09:29 来源: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农发[2020]10号)、《三门峡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三财[2019]2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县纪委《卢氏县重点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卢氏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卢氏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2025年8月10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反馈。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联系。

 

    通讯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邮编:472200

    电话:0398-7872655  18530385221

    电子邮箱:lsnjz9197@163.com

    附件:《卢氏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卢氏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docx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