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卢氏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农发[2020]10号)、《三门峡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三财[2019]2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县纪委《卢氏县重点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卢氏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卢氏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2025年8月10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反馈。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联系。
通讯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邮编:472200
电话:0398-7872655 1853038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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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卢氏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