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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17 11:18 来源: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事项名称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执法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处罚标准:警告。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0398-7876755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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