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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单位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17 18:18 来源: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事项名称

建设单位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

执法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二)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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