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
执法依据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 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日以下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日以上10日以下改正的。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10日以上改正的;或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罚基准: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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