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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卢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11:38 来源: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卢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678日(星期)上午10:00举行卢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678日(星期)上午10:00

二、地点: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卢氏县全域范围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是否合理。

四、参加人员:凡户籍在卢氏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卢氏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五、申请: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卢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6625前持《听证会申请表》及个人身份证明向卢氏县自然资源局407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取得参会资格。或根据需要,由听证机构指定代表参加。

六、听证会须知

1、申请人应熟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发放《卢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勃 

联系电话:0398-7873496

特此公告。

附件:参加卢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申请表.docx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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