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聚焦突出问题 健全三项机制 筑牢民办学校收费和资金监管安全屏障
近年来,受人口结构变化、招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民办教育进入提质增效的转型阶段。信阳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监管办法,从教育收费规范、账户备案监管、动态跟踪预警等三个环节精准发力,全域推进。全市931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全部开通监管账户、实现资金共管,807所民办幼儿园监管资金余额达2.1亿元,有效防范了民办学校办学风险。
建立政策支撑机制,推动刚性监管全覆盖
该市围绕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核心目标,立足法治化监管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信阳市民办学校收费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从教育收费管理、银行账户监管、预算支出监管和工作机制建立4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任务举措、监管范围和工作流程等。建立清单推进机制,“分两步走”推进监管任务:在2025年春季学期选取规模大、信誉好的部分民办幼儿园进行试点先行,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在秋季学期一体推进时,坚持领导包校指导,通过“事前政策宣传+事中全程指导+事后跟踪监督”,确保工作推进科学有效。目前,民办学校的监管账户和监管协议全部报备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资金已转入监管账户。
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促进资金管理更规范
坚持靶向施策,对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账户监管、预算支出等三个环节联动监管、全面规范。
在教育收费监管上,推行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动态公示、招生简章备案、对公账户关联电子缴费系统等系列措施,对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民办学校在收费管理中的职能以“清单化”的形式呈现,将监管的关口前移,有效防范民办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从源头上遏制跨学年(学期)预收费行为。
在银行账户监管上,组织民办学校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合作银行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民办学校资金监管系统,民办学校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合作银行按监管协议开通智能预警、信息推送专用渠道,构建起教育部门监管、银行审核把关、学校履约使用的相互制约、联动监管机制,实现资金流转全程可控。
在预算支出监管上,要求民办学校在每年的2月和8月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财务预算,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入监管系统并实施监管,民办学校超出预算额度时,合作银行拒付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推送预警信息,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查询处置。同时,设定监管账户最低余额标准,确保账户资金不低于全校教职工1—2个月工资、社保及水电费等支出总额,每学期开学之日起1个月内,民办学校要将银行机构出具的被监管账户收取费用总额证明材料报送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防范欠薪风险。
建立常态督导机制,确保办学风险可防控
完善日常监管、年度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体系。该市要求各县区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工作,利用监管系统对学校财务行为,进行实时记录、追踪、监控、预警,发现资金异动及时查清原因并采取干预措施,对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规范化办学质量高、特色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学校给予一定支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渠道缴费,拒绝跨学期预缴费用,防止资金脱离监管体外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