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关于《卢氏县人民政府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县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由我局代为起草的《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