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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30 10:10 来源: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段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存量居住区充电设施综合评估支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已按建议内容进行落实。一是出台政策文件,督促抓好落实。2022年制定了《卢氏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年联合县交通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联合制定了《卢氏县充电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实施方案》(卢交运〔2024〕78号)和《卢氏县 2024年-202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年度目标任务》。上述政策出台后,均通过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确保统一思想,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物业管理,强化监管措施。在各物业小区内积极进行宣传,督促物业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服务小区业主,不得不正当利益阻挠安装充电桩,同时督促新建小区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政策规定,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装维护。2025年来,我单位按照省住建厅工作要求,开展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主管部门突击排查和企业自行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深入排查,目前活动正在持续开展中,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是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结合县城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县充电设施规划,加快整合现有加油(气)站、停车场资源,科学布局充电站,鼓励居民小区、商场超市、物流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自建充电桩,打造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该项工作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中。

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