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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23 17:28 来源: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刘金科、刘爱锋、王改红等委员们:

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请政府推动居民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共同研究后,进行答复如下:

我们已经提案内容列入工作计划。一是强化协同监管,筑牢用电安全防线。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充分发挥安防委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联合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用电安全。同时,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对安全用电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用电的良好氛围。其中住建部门主工作:

1.将制定通知或工作指引,明确要求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所服务的小区开展漏电保护器安装使用的宣传推广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物业企业的年度考核、信用评价或评优评先体系中,与奖惩挂钩。召集辖区内主要物业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漏电保护器的重要性,部署宣传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2.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针对物业管理人员(尤其是工程主管、客服主管)的培训,讲解漏电保护器的原理、作用、必要性、选购安装要点以及宣传沟通技巧,提升物业人员自身的认知和宣传能力。

3、提供宣传资源与指导:制作宣传模版,统一设计、制作或提供高质量的宣传海报、折页、展板、宣传片、短信模板等,内容涵盖漏电保护器的作用、原理、必要性、选购建议、安装规范、常见问题解答等,方便物业企业直接使用或稍作修改。

4.明确宣传要求: 规定宣传必须覆盖的渠道(如公告栏、单元门厅、电梯轿厢、业主群、微信公众号、上门走访等)和最低频次。

5.加强监督与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小区实地检查宣传材料张贴、发放情况,询问业主知晓度,查阅物业宣传记录(如群发消息截图、活动照片等), 要求物业企业定期报送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如宣传形式、覆盖范围、投入人力物力、业主反馈等)。将此项宣传工作纳入对物业小区的日常巡查内容之一。设立示范点/样板小区,选取部分小区作为宣传示范点,总结经验做法,供其他物业企业学习借鉴。

二是严管家保市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家保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步推进家保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确保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家保产品质量可靠、安全放心。三是压实物业责任,守护小区用电安全。住建部门强化对新建商品房小区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在建设配电箱中预留合格的家用漏电保护器安装位置,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压实服务责任,将安全用电、漏电保护装置加装等工作纳入物业考核重要内容,在小区居民进行装饰装修时,鼓励居民积极与电力部门对接,主动安装漏电保护器装置,确保新建商品房小区的家用漏电保护器尽可能全部安装到位,筑牢小区安全用电防线。四是深化沟通协作,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问题联处机制,推动供电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开展用电隐患排查整改,为居民安全用电提供技术指导,合力构建我县安全稳定的用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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