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马书文、杨献民、雷天军等委员们: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县物业公司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已按照提案内容进行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基础。局党组把“整治物业服务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等问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出台专项治理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扎实部署、专项推进,明确了一名副职领导主管主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充实人员力量,统筹推进。二是强化举措抓推进。全方位宣传发动,印制宣传册页3000余份,在县城区47个物业小区和相关企业发放,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围绕物业服务存在问题,开展多轮次排查工作,对排查过程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坚持“立查立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全力推进物业服务整治工作。三是强化重点整治保成效。近期先后10余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各物业小区开展检查,截至目前,共走访小区12个。对发现的公共收益明细未公示、消防设施不齐全等多项问题全部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并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时进行了约谈,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同时明确要求每月10日、25日为物业经理现场问题接待日,每月15日为卫生集中整治日,为小区业主反映问题进一步提供便利。工作开展以来,卢氏县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处理与群众矛盾纠纷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投诉事件明显减少,信访量明显降低。
下一步,住建局将持续加强物业管理,有力有效服务群众,联合属地政府及社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实事工作,同时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对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公共收益台账不规范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我县物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真正提高我县物业服务质量。
感谢您们对我县物业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