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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21 08:21 来源:卢氏县公安局 作者:

张军波、张宇振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卢氏县靖华路交通标识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交通标识设置

(一)红绿灯设置。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1年至今,靖华大道全程共有12个路口设置红绿灯和电子警察设施。其中,文明路、迎宾路和新建路与靖华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和电子警察因设施严重老化已经进行了升级改造。由于建设使用周期长、执行标准不同,承建单位、产品参数不一,加上设备老化,导致信号灯亮度不同,转换方式各异,个别路口没有倒计时,这些问题均涉及设施升级换代,我们将主动向政府报告,争取县财政资金支持,有计划的逐步进行升级改造。

(二)优化车道设置。靖华大道均为双向六车道,随城区框架扩展而逐步延伸,交通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也随着道路里程逐步增长同步分段设置和施划,时间跨度长达15年之久。目前,靖华大道全程设置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路口12个,因规划设计、建设时间前后有别,设施、标志设置和道路路口标线施划先后不一,造成电子监控设施参数和路口导向标线不一致。在靖华大道早期建设阶段,道路标志、路口导向标线由县住建部门按照当时标准规划设计和设置、施划,路口标线均设计施划为左转加直行导向标线(混合交通),建设工程完工后,公安部门根据道路路口条件和道路标志、标线设置、施划情况,按同期标准配套设置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施。靖华大道与和平路、淇河路交叉口是近年来才建设完成,道路标牌、路口导向标线均按现行标准设计设置为左转、直行、右转专用车道,柳林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与上述两个路口同时配套设置,故路口导向标线参照和平路、淇河路交叉口同步施划为左转、直行、右转专用车道。

(三)路口导向标线设置依据。1、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置必须保持与道路路口标志、标线的一致性。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4.2.5:平面交叉口应采用机动车左、直、右转专用车道…”“4.2.10:当高峰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达2辆时,宜设左转专用车道,当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达10辆时,宜设两条左转专用车道…” 3、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施设置之初,我们连续三次随机抽取和平路、淇河路和柳林路三个路口上午730分至8:30分、中午11:30分至1230分、下午1730分至18303个车流量高峰时段和上午930分至10:30分、下午16:30分至1730分、晚上2030分至21303个平峰时段进行双向车流量调查。调查数据显示,上述路口高峰时段车流量由东向西最高每小时589辆,最低149辆,由西向东每小时最高391辆,最低142辆;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最高6辆,最低4辆,直行车平均流量最高10辆,最低5辆。平峰时段由东向西最高每小时368辆,最低127辆,由西向东每小时最高391辆,最低119辆;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最高4辆,最低2辆,直行车平均流量最高7辆,最低4辆。从车流量调查、道路条件、安全风险等多方面考虑,淇河路、西苑路、文化路、和平路、柳林路5处路口设置左、直、右转专用车道符合道路通行实际。4、邀请三门峡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专家组进行现场调研论证,结合车流量调查和道路路口环境实际,论证意见为:双向六车道具备设置左、直、右转专用车道条件,每小时车流量和每信号周期左转车过车流量均符合设置左转专用车道标准,同时消除了混合交通带来的车辆交叉混行风险隐患,同意在上述路口设置左、直、右转专用车道。

但鉴于导向标线设置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将结合实际,主动与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政府办公室汇报,争取支持,完成向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备案工作后,确保在1130日之前将上述5个路口左转专用车道标线变更为左转加直行导向标线

二、关于加强交通标识的维护与管理

我们将主动与负责城区交通标识设计、规划、建设的住建部门和负责日常维护的城市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常态化排查,及时协调责任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新,确保交通标志、标线正常使用。

三、关于交通标识的动态调整

城市交通标识既要满足发展需要,同时也要保持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确保让交通参与者熟悉、熟知,不宜随意变更。关于在靖华路与玉皇山路等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问题,我们将继续按照长期计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县政府请示、报告,争取资金支持,立项实施。

四、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持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和载体,使交通安全宣传日常化、经常化,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交通法规的知晓率,着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五、关于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

通过近年来的持续推进和不断努力,我县初步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有效工作机制,公安、交通、住建、城管、应急等部门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协同共治,齐抓共管,明确了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交通设施设置过程中,相互沟通协调,确保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各相关部门全程参与,避免出现建设和维护、使用脱节和重复投资建设现象。

卢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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