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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6 14:59 来源:卢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刘彦林、王鹏、靳何易、付倩、黄建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精神病患者家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一)强化基本医保托底功能  

将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6类)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年度报销比例提高至65%以上,封顶线提升至5400/年。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患者,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确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  

(二)优化药品供应与救治服务

加强精神卫生药品保障措施,保证常用精神类药物在基层卫生院的持续稳定供应。依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等级、社会功能、精神症状、自知力及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状况,实施分类干预,并根据病情变化灵活调整随访周期。病情稳定者每季度随访至少一次,基本稳定者每月随访至少一次,不稳定者则增加随访频次或协助转诊。重点加强对高风险患者的追踪管理。

二、强化社会支持网络,构建多元协同机制

)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协同联动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卫健、公安、民政、财政、医保、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攻克重点难点,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依托县中医院(精神卫生医院)作为技术管理和指导中心,设有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公室、精神(心理)科门诊、病区,明确乡镇卫生院为管理服务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网底,构建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管理治疗服务网络,全县20乡镇卫生院均落实了专兼职精防人员从事精神卫生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监护责任激励措施  

推广以奖代补政策,针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与其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明确责任。对全年未发生肇事肇祸的家庭,给予监护人资金补助,2024年共发放奖补资金31.239万元,惠及117名监护人,有效调动了监护人的积极性。

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筑牢社区防控网底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将精神卫生服务纳入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格,由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精防医生组成关爱帮扶小组,实行一人一档、一月一访。建立风险预警三色管理制度(红//蓝分级管控),对高风险患者由派出所民警协同随访。  

(二)规范诊断与评估

定期组织精神科医师对现有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和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系统评估,并对疑似患者进行规范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对病情稳定和基本稳定患者可居家治疗,建立关爱帮扶团队,落实五帮一措施,定期随访。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积极动员其入院治疗,2025年已新排查确诊患者22例。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借助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契机,多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及宣传栏等,普及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增进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知,降低歧视与偏见。2025年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场次。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培训,县精防办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和政策培训,增强基层精防人员识别、管理、服务患者的能力。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和护理技能指导。三是推广心理健康服务,稳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于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活动,源头防控精神心理问题。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的提案为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方向指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上级医院对口支援等方式,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基层精防人员业务水平。二是着力完善康复网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机构,推动医院-社区一体化康复服务模式,为稳定期患者提供职业康复、社交技能训练等支持。三是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完善卫健、公安、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精简工作流程,提高协同处置效率。加强对监护人指导、监督与支持力度。四是优化救治救助政策,主动协调医保、民政等部门,探索更多减轻患者及其家庭医疗负担的有效措施。确保以奖代补政策能够精准、迅速、有效地得到落实。五是加大宣传倡导力度,持续开展多样化精神卫生科普和反歧视活动,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患者社会融合。

衷心感谢您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深切关怀!我们将持续跟进提案建议落地,期待您继续监督指导。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