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刘金科、刘爱锋、王飞等委员们: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已经提案内容列入工作计划。正如各位委员所言,县城部分住宅小区仍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产权方运维不到位甚至无运维责任主体,存在安全隐患高、停电多等问题。为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工作,住建局从严格行政审批、强化行业监管等方面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该项工作。一是加强施工监管。在施工环节,联合相关部门到工地深入开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做好供配电设施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小区供配电设施不完善问题。二是做好验收配合。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参与供配电设施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将供配电设施交由电网企业负责统一运行维护。三是强化督促协调。在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中,将供配电设施移交工作列入其中一项整治内容,今年来,对县城区47家物业小区进行了一遍深入检查,对于未完成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的小区,积极督促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全力以赴进行整改,确保尽快完成供配电设施移交工作。四是排查移交存在问题。经排查,我县部分住宅小区确实存在因供配电设施未能及时移交供电部门统一管理,导致运维责任不清、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如:易和园小区(2019年建设)虽按当时标准施工,但因郑州“7·20”洪灾后省国网供电公司出台新规(配电室位于地下不予接收),导致移交受阻。类似情况在2019年前建设小区中较为普遍;还有部分小区因电力管廊等基础设施未同步建成,延误验收移交。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一是致函城关镇、东明镇说明情况,由乡镇政府、社区街道要求各个小区业委会加强宣传,取得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为顺利移交做好基础;二是致函电业供电部门,明确移交需要达到的标准和流程,我单位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在小区加强宣传,并积极配合解决移交过程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县城区住宅小区顺利完成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工作。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