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卢氏县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曾凯、刘志学、白佳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取消门头广告收费》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门头广告收费现状
目前,我县对门头广告收费主要依据《河南省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三门峡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其目的在于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维护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收费标准根据广告类型、面积、设置位置等因素确定,例如门头,招牌单面面积不足十平方米的不收取费用。
自2024年元月起我局接到门头广告设置申请661份,核准许可百分之百,其中不足十平方米的五百余份,占比85%,都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二、取消门头广告收费面临的问题
1. 我局对门头广告收费系《河南省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三门峡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文件确定规费征收,若取消,须经程序逐级上报对上述规范性文件进行内容修改。各位委员所提的上海,杭州等地区属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其地方政府依法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而我们卢氏暂无此权利,需要逐级上报反映。
2. 政策衔接和调整复杂:取消门头广告收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对现行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各部门在工作中有明确的政策依据,这一过程涉及广泛征求意见、审批等复杂程序,耗时较长。
3.由于国家层面对门头广告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及安全标准而前置审批在一定程度缓解了日常监管问题,避免了一店多招,违规设置等突出问题,更避免了因商户门头广告不符合标准规范造成的重复建设问题。
三、工作推进计划
虽然目前全面取消门头广告收费存在诸多困难,但我们十分重视您的提案,也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朝着有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和城市管理提升的方向发展,具体计划如下:
1. 开展调研评估:联合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开展对取消门头广告收费的可行性调研,全面评估取消收费后对城市管理工作和财政收入的影响,计划在2025年底完成调研评估报告。
2. 制定配套措施:若调研结果支持取消收费,我们将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例如加强对门头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设置门头广告的处罚力度等。预计在2026年初完成配套措施的制定。
3. 逐步推进落实:在完成调研和配套措施制定后,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部分区域开展取消门头广告收费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计划在2026年中完成全面推广工作。
再次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