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赵安民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岗台遗址文化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岗台遗址作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载着新石器时代仰韶和龙山时期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不可再生的宝贵遗产,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遗址保护工作。一是落实法规与规划保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遗址保护责任。编制完成了岗台遗址“四有”档案,确保“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依据《河南省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区划认定书》,明确了遗址本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设立保护标志与界桩,为遗址保护提供了清晰的空间管控依据。2024年,在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中,对岗台遗址进行了现场复查、资料收集和上传工作。二是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由横涧乡乡政府承担主要保护责任,配备业余文物保护员及必要设备,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与监督。同时,县政府牵头建立了文物、规划、住建、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每年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压实各级保护责任。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定期组织专人开展遗址巡查和安全检查,联合执法大队加强执法力度,确保遗址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遗址保护工作。一是深化科技保护应用。争取专项资金,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设置环境监测传感器,对遗址本体及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地质变化、人为破坏等风险,提升保护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二是强化巡查与隐患排查。加密日常巡查频次,重点排查非法建设、农耕破坏、文物盗窃等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发现即整改”机制。三是扩大社会参与力度。开展“文物保护进乡村”宣传活动,通过村公告栏、村民大会、短视频等形式,普及遗址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鼓励村民成为“文物保护信息员”,及时反馈破坏线索,形成“全民守护”氛围。四是探索合理活化利用。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结合遗址历史文化价值,规划编制岗台遗址的展示利用方案,适度开展研学体验活动(如组织学生参观遗址、举办仰韶文化主题讲座),让文物“活起来”,增强公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
岗台遗址是我县历史文化的重要根脉,保护好这一珍贵遗产是我们的重要职责。我们将持续夯实保护基础,创新保护方式,凝聚各方力量,确保遗址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传承。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