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冯海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区及龙山路自建成以来路灯无法启用,影响周边居民夜间出行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县城市管理局及供电部门多次协调沟通,通过设计、预算编制和现场督导施工后,现已完成龙山路整个路段的路灯照明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开发区扁鹊路、火炎北路路灯照明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切实改善区域内路灯照明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卢氏县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