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任向栓、陈珏桦、刘广斌等9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们在提案中指出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抽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相关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完善监管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内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针对上述提议的问题,现将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校园餐安全提升监管。一是与教育部门联合,对各学校校长及食品安全总监进行培训200余人次;二是联合县纪委监委、教育、卫健委,对全县99所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发现一般性风险问题9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学校45家次,发现问题34个,已整改问题34个,立案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1个,案件正在办理。四是持续做好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源头监管,巩固校园餐治理成效,对校园餐大宗食材抽检41批次。五是持续推动“五餐”监管走深走实。县教体局邀请834名学生家长加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聘请219名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参与校园餐管理工作,达到99所学校全覆盖。制定并印发《卢氏县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全县99所集中供餐学校定期深入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督餐的人次和频次,累计入校督餐406人次,发现问题54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一是精心培训部署。制定了《卢氏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操作要点,对各乡镇的4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印发《卢氏县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图》、《卢氏县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明白纸》3500份,向各经营户发放和告诫提醒,开展整治工作提供要点宣传和政策指导。二是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以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商业聚集区、庙会节会等为重点区域,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临过期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临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过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发现过期食品未下架的、销售过期食品的,对食品经营者坚决依法惩处。截至目前,完成检查908家次,完成全覆盖检查,完成率116%。出动检查1328人次,发现问题数量34个,整改问题21个,后续持续督促整改,立案数量5起,结案数量4起,罚没款0.7961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假酒14瓶)。
(三)开展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围绕肉类产品销售(农贸市场、超市、肉类生鲜门店)、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火锅店、烧烤店、烤肉店、现制现售卤肉店进行重点检查,以预包装肉制品(牛羊肉串、肚包肉等)、现制现售卤肉制品(烧鸡、卤肉、卤鸭等)、生鲜肉类为重点品种,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经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209家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向各经营户发放经营明白纸350份,发现问题14个,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3起,涉案物品192公斤,涉案货值0.4万元,罚没款1.9224万元。
(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一是注重业务培训。对全县20余家大中型餐饮企业负责人围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行政指导,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突出重点监管。对全县机关单位食堂、乡镇政府食堂、企事业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进行检查,目前已检查68家单位食堂和28家养老机构食堂,共发现单位食堂问题隐患205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0份,实施当场处罚决定警告9份,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对全县大中型供餐单位、连锁店等开展重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发现问题129个,已整改问题127个;立案5起,案件正在办理中。三是开展约谈提醒。组织全县200余家餐饮单位负责人召开食品安全经营约谈会。以现场检查的餐饮门店经营现场照片做问题讲解,以县内外5个食品处罚典型案例做以案说法做警示,从8个环节讲解风险防控要点,要求各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同时,发放“餐饮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明白纸”、“燃气灶具安全使用提示函”400余份。四是开展网络食品经营检查。制定了《卢氏县网络食品专项整治方案》和《卢氏县两食品安全超一非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卢氏县美团外卖和入网商家专项检查。共检查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1家(美团),检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420家,发现问题55个,下达责令整改问题24个,已完成整改24个。五是以案促改,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外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7月中旬,县教体局召开了卢氏县公民办幼儿园关于甘肃天水幼儿园幼儿血铅异常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暨食堂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部署会议,全县公民办47家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校园食品安全做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学校食堂按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手册》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和记录。与卫健委联合,开展托幼机构检查4家;与教育局等部门联合,正在开展暑期校外托班检查;教育部门开展暑期在营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及食品添加剂排查14家,均未发现问题隐患。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28人次,排查建立食品安全专项突出问题整治台账底数699家,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15家次,检查完成率达102%,发现问题118个,整改问题117个,立案5个,案件正在办理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3个。
(五)食品安全抽检开展情况。2025年,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求,制定了我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紧盯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突出问题,聚焦校园食堂、连锁快餐店、餐饮外卖、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大对各业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检。目前,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正按计划有序开展,已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9批次,不合格6批次,案件正在办理中,快检180批次,结果全为合格。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健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监管,消除监管盲区的建议。健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监管,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举措,我县进一步理清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建立部门间责任清单,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形成闭环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发动网格员、志愿者排查小作坊、小摊贩等风险隐患,实现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二)关于强化技术支撑的建议。为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我县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设施的投入,正在筹建检验检测中心,增加检测项目,进一步扩大检测覆盖面。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参与监管,提升检测能力与公信力。同时,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信息可追溯。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社会共治格局的建议。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披露典型违法案例,有效震慑违法分子,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乡镇监管所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核查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落实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关于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的建议。开展了食品安全诚信宣传活动,普及诚信经营理念和食品安全知识。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动态记录。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消费者监督、行业监督的协同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排查。针对工作方案要点,聚焦风险隐患重点,聚焦薄弱环节和漏洞,持续深化排查治理,力争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强化监督抽检。严格按照《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检测抽检计划》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抽检任务。根据前期整治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有针对性地调整抽检重点和方向,提高问题发现的精准度。三是推进部门协作。进一步细化各环节监管措施,加强与各乡镇、相关部门工作沟通,压实属地食品安全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主管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完善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推动社会共治。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做好行刑纪衔接,落实好食品安全处罚到人,保持对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全力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恳请您继续关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