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海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土地性质规划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卢氏县乡镇规划编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分析研判,现对建议答复如下:
土地地类性质,是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时按照调查规程进行调查,经上级部门核查后确认的现状地类。针对乡村建设发展和群众用地需求问题,应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予以保障。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2025年12月我县已经编制完成了全县(城关镇除外)18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乡镇政府作为规划编制的主体,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及各个行政村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了开门做规划的目的。
首先规划编制要统筹布局,预留发展空间。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我们结合村庄分类和布局优化要求,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为保障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我们指导各乡镇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无法确定选址的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乡村物流及农村宅基地等项目建设。其次是分类指导,提升规划实用性。我们要求在乡镇规划编制中要认真研究所辖村庄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现状等,指导乡镇因地制宜编制的实用性和通则式村庄规划。对于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保障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用地;对于城郊融合类村庄,引导其与城镇规划衔接,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对于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保障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保护所需的用地空间。第三是公众参与,确保规划落地。 在乡镇、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强调村民的主体地位,通过召开乡镇部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发放调查问卷、公示规划方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便于落地实施。
感谢您们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