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19号建议的答复
贾亚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更换主干道文化路老式路灯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路灯的管理维护,作为城区路灯的主管单位,接到该提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并安排专人进行落实。
城区范围内路灯由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按照路灯设置间距、排列方式、数量等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管理局管理维护。截至目前,城区共有8452盏路灯。城市管理局在路灯管理维护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为给过往行人和车辆提供更好的照明效果,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逐年更换亮度更亮能耗更低节能LED灯,方便群众出行。二是针对行道树影响路灯照明问题,城市管理局逐年多次修剪行道树树枝,特别是今年张局长要求在不影响照明、树冠美观下,安排由亮化办和绿化队共同修剪遮挡路灯行道树,消除树冠影响照明现象。三是加强路灯管理,加大路灯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一时间处理群众举报路灯不亮诉求,对需维修路灯及时进行更换,确保亮灯率不低于98%。
为给群众营造良好夜间出行环境,针对文化路路灯亮度较低问题,我局积极对接,迅速查找原因。经排查,发现该路段10盏为老式路灯,亮化办人员及时安装新式高亮度节能LED灯泡,截至目前该路段已全部更换完毕。
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6年6月5日